2020年12月,拉某与努某经人介绍相识,两人常常微信联络,拉某隐秘个人婚姻状况与努某往来并与其建立异地情侣联系。2020年12月3日至2024年5月27日,拉某假造患病、怀孕查看、住院临产等谎话,共骗努某112458.53元,骗得的金钱用于个人日子开支。
2024年6月,拉某忧虑谎话被发现,遂制作自己逝世的假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死讯。努某得知后携家人前往拉某家中参与其葬礼,成果发现拉某还活着,已婚并育有2个孩子,努某当即报警。
6月20日,昭苏县人民检察院以拉某非法占有为意图,骗得别人巨额财产,构成诈骗罪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昭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为,被告人拉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,隐秘线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近来,昭苏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定:拉某犯诈骗罪,假充未婚女人,假造患病、怀孕等谎话骗得别人金钱11万余元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;被告人拉某退赔被害人努某经济损失112458.53元。现在,该案判定已收效。